项目概况
******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C2024-C3-990375-GXZH
2.项目名称:******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9.4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以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正式签订后,10个月内交付本项目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11月7日18:00(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3.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主场评审场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政采评审室三,副场评审场地:新区秀水北路2号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楼评标室十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文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财政局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贺财采〔2021〕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4)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6)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在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检察院
地 址:贺州市羊角山红绿灯往鹅塘方向200米
联系人及方式:钟华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新风街92号
联系人及方式:曾静 0774-******
3、监督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财政局3楼
联系电话:******55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静,0774-******
采购人:******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