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学院高新、新湖校区增设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学院高新、新湖校区增设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ZMRS-XT******
3、预算金额:2950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全部交货、调试、验收完毕。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整包 |
******学院高新、新湖校区增设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学院高新、新湖校区增设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批 |
295000.00元 |
295000.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无 。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02月06日起至2025年0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①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法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到******街道聚富路7号)办理报名登记备案手续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9日09点00分(******学院2号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发布期限:
******学院网站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学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4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31-58662938
******有限公司
地 ******街道聚富路7号
联 系 人:文勇 朱小琴
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