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浏阳市淳口镇X122农大至慕家冲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时间,综合投标人提问内容,现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名称及施工内容均为提质改造工程,业绩要求又需要4.69km新改扩建业绩,请问我公司现有4.69km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资格要求?
回复: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5)投标人近 5 年内(以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以交工时间为准),具有 1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 公路施工业绩;在 1 个合同中完成连续长度不少于 4.69KM公路工程施工;”删除。
2.原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类型二:适用于其他公路(7)在 1 个合同中完成 4.69 公里的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施工;”删除。
本项目不做企业最低业绩要求,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人民政府
相关附件:
澄清公告(盖章).jpg